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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护士服装的着装原则 2018-02-01

       工作服属于职业服装,由于医疗卫生行业的特殊性,其工作服也有它的特殊性。根据卫生部《医院职业服装管理规定》,医院职业服装必须达到“三统一”,即式样统一、面料统一和颜色统一。医院职业服装要充分体现医院职业的特点,做到严肃、庄重、挺括、美观、大方、合体。在《医院职业服装管理规定》《医院职业服装暂行统一标准》这一总的原则之下,各省、市、地区可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选定若干种不同的服装制作样式,同时还可添加相关的职务标志。如湖北省就选定了部颁标准中的若干种(见附录:护士工作服),各种都有一定的区分,同时按行政职务不同,在工作服或工作帽的特定部位加上标志以示区别。医院科主任及以上行政管理人员在服装左上兜底部配蓝杠标志,护理管理人员在燕尾帽边加蓝色条杠,护士加一条,护士加两条,护理部主任加三条。 现在,随着人们对医疗护理服务品质期待值的提升,医疗护理服务对象对医院的环境和医务人员的着装等各方面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有的医院开展了“星级服务”。有人还提出,医务人员应该和患者处在同一地位,体现在服装上就是要和患者着一样的装。